八月份,霍尊与陈露的争执引发了社会关注,而前女友陈露则在社交媒体上公开了霍尊与友人的聊天记录,直指他有出轨之嫌,不尊重女性,背后议论其他艺人。这件事发酵后,霍尊写信,宣布退出演艺圈。

据悉,此后二人仍有不少感情纠葛,金钱纠葛,霍尊方曾表示陈露向自己索取巨额分手费,同时,霍尊与家人已在8月下旬向上海警方报案。
十二月二十三日,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获悉,因涉嫌敲诈勒索,已于12月22日对陈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怀疑敲诈勒索将面临哪些法律后果?在男女朋友分手后,如何区分商谈与勒索?在分居的时候,什么费用可以退回或收取?可不可以向另一方提出“青春补偿”?围绕这些问题,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两位法律专家进行解析。
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冯伟解释说,分居协商谈判时,一方利用信息差、对方心理薄弱等因素形成的优势地位争取更多利益,本质上仍然是正当的民事私权。如果以揭露隐私、泄露某些秘密等为要挟,作为加害条件的话,就会演变成勒索。
北京律师事务所胡永平表示,根据网上披露的一些信息,陈某的涉案金额可能已经达到“特别大”的水平,被判刑10年以上。但是,考虑到本案双方关系的特殊性,如果其中一方有过错,法院可能不会判这么重。
法律解析:分道扬镳还是敲诈?
如以暴露隐私威逼索取钱财,则涉嫌敲诈。


在分居中如何区分谈判与勒索?胡永平说,双方分手时,一方以感情上有伤害,浪费青春等理由,向对方索取分手费,如果对方自愿给对方,法律就不问。如果一方以暴露他/她的隐私权或其他对对方不利的事实为威逼,则可能涉嫌敲诈。
胡永平解释说,敲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恐吓、威胁、要挟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公私财物,构成犯罪。所以,两者的区别就在于当事人是否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索取金钱。
「关键是要看怀疑有诈骗的一方是否有「以行为人实施某种侵害行为的手段威胁对方」的客观表现,而冯伟表示,谈判中的优势地位是否与敲诈是不同的。一方利用信息差、对方心理薄弱等因素形成的优势地位,在谈判协商中为获得更多利益,实质上仍然是民事私权的正当行使方式。然而,如果抓住对方的某些把柄,或利用某种借口强迫他们去取得财产,揭露某些秘密,揭露违法事实,等等,这些都是一种加害条件,这就是敲诈。
如构成敲诈罪,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可能面临超过10年的监禁和罚款。

被怀疑敲诈勒索会面临哪些法律后果?胡永平说,《刑法典》第274条规定:以公私财物要挟他人或多次敲诈他人的,最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两高法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公私财物价值在2000元至5000元之间,数额在30000-100000元之间,在30000-50000元之间,刑法第274条应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特别巨大”。按照解释,二年内敲诈勒索行为三次以上的,认定为“多次敲诈”。
胡永平表示,就网上披露的情况来看,陈某涉案金额可能已经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判刑10年以上。但是考虑到本案双方特殊的关系,如果一方有过失的话,法院也许不会判处这样严重的处罚。
冯先生也提到,陈某一旦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刑事处罚。
有些男女朋友在交往时,也许不太会在意金钱等方面的得失。在分居的时候,什么费用可以退回或者收取?当事人能否提出对青春的补偿?冯伟解释说,如果赠与的财产仅仅是为了表示夫妻之间的情爱而主动给付,或者是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的,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属于一般赠与,只要交付,财产所有权就会发生变化,属于无偿的,收礼的一方不退还。
「假如赠与之物是以结婚为前提,如买房、购车等大笔开支,有结婚「彩礼」性质,两人分手后赠与目的落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应予返还。」

胡永平还提到,在恋爱中,双方互相赠送一些物品,可以看作是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给对方一方财物,量小、价值小的,一般不得索取;若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赠送礼物或其他费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也可以请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如果捐赠的物品已经损坏而不存在,可以折价赔偿。
就青春补偿费用问题,胡永平和冯伟都表示,这在法律上是没有根据的。一方自愿地根据交往的具体情况给对方一定的补偿,法律并不禁止。然而,如果一方不愿支付赔偿,而另一方通过要挟、恐吓等强求,则构成犯罪。
辩护人:离婚后,按法律协商分割财产。
如果通过威胁等方式索取不该得到的财产也可能涉嫌勒索。
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协商和夫妻分居的协商是否有区别?涉嫌敲诈吗?
冯伟解释说,婚姻破裂后的财产分割,男女双方本身对家庭财产拥有共同所有权,协商财产分割合法合情合理。对于未进入婚姻的夫妻双方而言,双方一般不会形成共同财产,对于对方的财产,一方往往缺乏合理的所有权主张。
胡永平指出,婚内财产分割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并且法律规定过错不能少分或不分,而男女朋友分手后索取青春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婚内财产分割与婚前索取金钱的行为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在离婚之后,如果通过曝光隐私权等手段威胁对方,恐吓对方并索取钱财,这与婚前行为的性质相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报道的全部关于此次霍尊前女友陈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律师解读取保候审条件,之情人士透露霍尊此前已转账65万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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