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国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企业扩张中的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收大学生等青年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最近发布通知,继续实施一次性岗位扩张补贴政策。

根据通知,招收2023年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注册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收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岗位扩张补贴。该政策将于2023年12月底实施。
根据通知,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免费申请”的方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岗位扩张补贴。地方新参保人员信息和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协作平台提供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验证接口”可按月提供、教育部门移交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和登记失业信息比较,确认被保险人身份符合政策享受条件,向企业发送信息,确认后向用人企业公共账户发放一次性岗位扩张补贴资金;无公共账户的企业,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通知,地方政府不得超过现行政策规定,提高政策享受门槛,增加限制,使招聘上述人员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尽可能享受政策红利。地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设立服务窗口,方便企业申请一次性岗位扩张补贴。企业招聘的相关人员,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当地信息系统进行核实,并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完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继续实施一次性补贴政策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3〕37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收大学生等青年就业,经国务院同意,继续实施一次性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1、对于2023年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注册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聘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贴。政策实施至2023年12月底。
二、上述人员的就业保险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家企业享受一次性岗位扩张补贴,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岗位扩张补贴和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地方政府不得超过现行政策规定,提高政策享受门槛,增加限制,使招聘上述人员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尽可能享受政策红利。
三、一次性扩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出。
4、各地可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岗位扩张补贴。地方新参保人员信息和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协作平台提供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验证接口”可按月提供、教育部门移交就业意愿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数据信息,登记失业信息比较,确认被保险人身份符合政策享受条件,向企业发送信息,确认后,一次性岗位补贴资金到用人企业公共账户,无公共账户企业,可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地方失业保险机构应当设立服务窗口,方便企业申请一次性岗位扩张补贴。企业招聘的相关人员,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当地信息系统进行核实,并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完成。
5、要做好基金风险防范工作,加强事后核查,全面推进一次性岗位扩张补贴的顺利领取和安全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于每月20日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告一次性岗位扩张补贴发放数据,支持部门开展国家信息比较核查。各地要立即核实各部门发布的虚假身份、跨省(区、市)重复享受等疑点数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追回发放的一次性岗位扩张补贴,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实施一次性岗位扩张补贴政策是促进大学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就业、维护就业形势稳定的重要措施。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省级失业保险统筹制度或省级调整基金的优势,支持政策实施,不得擅自设定资金准备期限等政策启动条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和信息综合管理机构应当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优化操作方法和信息系统,确保政策尽快实施。加强宣传指导,积极推进政策信息,提高政策意识。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国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各地在推进工作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报告。